长城新媒体记者郭甜肖
近日,河北省《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确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廊坊市北三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重点对居民社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设区市的区和雄安新区的农村、定州和辛集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农村、廊坊市北三县农村,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到2020年,石家庄、邯郸市两个试点城市和张家口市崇礼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各市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石家庄、邯郸市垃圾分类全程分类体系和处理系统运行趋于完善;其他设区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雄安新区启动区、定州和辛集市建成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到2025年,各市、雄安新区、廊坊市北三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
对市民最关心的“垃圾分类”类别问题,《意见》也有明确说明。
全省统一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分类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标识,从生产和销售源头,按照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湿垃圾棕色、干垃圾黑色的标准统一垃圾袋、垃圾桶站、垃圾箱房颜色,统一全省垃圾分类目录。
此外,《意见》还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规范分类投放、建立严格监管的分类收运体系等相关方面做了具体规定,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生活垃圾实际处理能力,细化完善本地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