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故城县公安局饶阳店派出所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7月26日,故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公安局移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接报后,故城县公安局饶阳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在2014 年10 月至2015 年7月期间,田某承包了一个工程项目,并雇佣张某为长工,双方口头约定,张某的日工资为200元。但工作期间,田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张某工资共计21000元。为追回自己的合法收入,张某几年间多次向田某索要欠款未果后,最终于2019年向故城县人社局反映情况。
经多方取证确认事实后,故城县人社局于7月向田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7日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在规定期限内,田某仍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诿和拖延,拒不支付张某的工资。而事实上,总承包商已与田某结清全部款项,田某具有还款能力。
在了解基本案情和掌握足够证据后,办案民警于8月2日将田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田某坦言自己将这笔款项挪作他用,对拖欠张某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田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田某对所欠款项已进行积极偿还。
警方提醒:恶意拖欠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违法行为,警方对此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保持冷静,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开展维权,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