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揭牌,标志着该市19个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完成,成为我省首个挂牌成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的设区市,将有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该市积极整合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职责以及国土、农业农村、水务、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执法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区(市、县)设置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乡级环保所更名生态环境所,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了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