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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侯洪林

来源: 衡水长安网  作者:
2019-06-06 1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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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实地开拓进取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一线管教工作

工作中的侯洪林。

  侯洪林同志,男,1979年4月出生,现任衡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副教导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严于律已、开拓进取,多次受到表彰,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河北戒毒系统优秀教师、个别教育能手、单位年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脑子里分分秒秒装着安全,眼睛里时时刻刻盯着隐患”这一工作信条,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一、坚持理论学习认真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

  良好的政治理论教育是提高思想素质的基础,多年来,该同志一直注重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该同志对党性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实践中,该同志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使自己从思想上、政治上都得到了升华。

  钻研业务方面,该同志能够意识到业务是工作之本,不谈业务,一切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他深深认识到,开展戒毒工作,从对工作的初步了解,到进一步的工作细化、量化、考核,一切都需要业务知识来支撑。为此,该同志多年来坚持不懈地系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一系列的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对于部局出台的新标准和新下发文本,第一时间学习,学透吃透,入脑入心。遇到问题,不是畏首不前,推诿塞责,而是对照标准,迎难而上,结合实际勇于解决,很好履行了一个戒毒人民警察义务。

  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拓进取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该同志工作在基层大队,负责带班,戒毒人员的包班、食堂、超市管理工作。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去落实,按标准化去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意识,力求干好每一项工作。

  1、带班工作:该同志独立带班数年有余,值班期间负责干警和戒毒人员的一日管理,能够始终做到以身作则,坚持“安全第一”的首位意识,牢固树立“入所绷紧弦,入队想安全”意识,在带班期间没出现大的纰漏,得到了所队领导的信任。

  2、包班工作:该同志做到牢记每名戒毒人员的“十知道”情况,深入分析每人性格特点,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管理,效果明显;定期开展谈话教育,消除被管理者的消极心态,让戒毒人员主动倾诉,发现一些问题,掌控班内全局;在戒毒人员会见、来信、打亲情电话、生病后开展谈话,稳定了戒毒人员思想,防范了突发事件发生。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对家庭困难人员加以照顾,施以更多爱心,真正使戒毒人员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挽救和关怀,提高了教育矫治质量。在管理上,坚决按照戒毒人员一日生活规范、“五要”“十不准”去落实,培养他们良好行为养成,多开展集体活动,坚持“三大现场”直接管理。在管理中不徇私情,划清界限,时刻牢记身份,杜绝吃拿卡要,严守“六条禁令”。

  3、戒毒人员食堂管理:该同志做到保证伙食干净卫生,操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就餐场所洁净,餐具及时消毒,坚决杜绝所内疫情发生,保证饭菜搭配合理,食谱多样化。刀具上锁,炊具定点放置,保证用气安全,不允许有任何安全隐患,基础资料记录详细,有案可查。

  4、戒毒人员超市管理:该同志做到严把进货质量关,不出售违禁物品、变质食品,过期食品集中销毁,按要求严格控制消费金额,保证售货次数,戒毒人员入账及时,记录详细,实行一卡通制度,科学合理的保障学员后勤生活。该同志分管的四项工作获得所队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三、以身作则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戒毒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该同志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法理念,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默默奉献、廉洁奉公,坚守工作底线,不越红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良好的警察形象。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做到了文明执法,贴心执法,对戒毒人员教育中始终注意自己的言行,坚持规范化管理,以情动人,关心戒毒人员,为全体戒毒人员充分诠释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执法理念。得到所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同,受到戒毒人员的热烈欢迎。

  四、科学戒治矫治为先用实际行动诠释戒毒人民警察矫治理念

  作为负责教育矫治工作的副教导员,该同志坚决践行“科学戒治,矫治为先”的工作方针,从关注戒毒人员日常生活入手,充分运用教育矫治工作手段,适时利用戒毒人员典型情况和心理活动,及时介入干预,力争起到良好戒治效果。2016年,该同志所分包的一大队戒毒人员黄某女朋友在会见该戒毒人员时向侯洪林同志提出与黄某的结婚请求。侯洪林同志当即意识到,这正是对黄某进行教育矫治的良好契机,第一时间将该申请向大队领导和所领导做了汇报。所队两级领导接到汇报后高度重视,授权侯洪林同志全权办理此事。接到任务后,侯洪林同志第一时间与黄某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其也想结婚的意愿。在征得黄某夫妻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积极和所领导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并邀请桃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来所见证,在所内为黄某夫妻二人举办了一场高墙内的特殊婚礼。该做法受到了省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当做教育矫治工作的典型做法在全系统内宣传。

侯洪林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

  2017年4月,一大队收治一名21岁的戒毒人员林某。侯洪林同志在和该戒毒人员谈话过程中了解到林某的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其母亲因父亲患病而离家出走,林某因疏于家庭管教而在社会上流浪,结识了一群整天无所事事的“瘾君子”,在诱惑中也染上了毒瘾。在被送到戒毒所后,林某丧失了生活来源,家人和朋友也没人来对他进行亲情会见,他连最起码的生活用品都没钱购买,在思想上对强制戒毒具有很深的抵触情绪。了解到该情况,作为林某的包班队长,侯洪林同志在深感同情的同时,自掏腰包为林某购置了牙膏、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并及时对其进行了开导,坚定了其坚持戒毒的信念。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是时时处处关心其生活和心理状态,尽自己一切所能对其进行教育转化。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林某被侯洪林同志的真情感动,从一名教育矫治的后进分子转变成一名教育转化标兵,并经常协助干警帮助转化落后戒毒人员,坚定他们的戒毒信心。由于林某的出色表现,所诊断评估委员会在对其毒瘾依赖程度、康复训练水平、日常行为表现进行了综合评估后,决定提前两个月对其解除强制戒毒,使其提前回归了社会。林某解戒1年多来,经所管理科跟踪回访,未发现林某有复吸现象。得知这一消息,作为包班队长的侯洪林同志也是深感欣慰。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社会上大部分人眼中神秘而陌生,而在所谓神秘的场所内,正是因为有了像侯洪林同志这样一群甘于平凡,默默坚守的戒毒人民警察,戒毒人员的人生方向才能不再迷茫,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才能得以保障,人民才能得以安居乐业。戒毒人民警察,正在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他们的教育矫治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他们入警时的铿锵誓言,坚守在戒毒一线的他们,无愧于戒毒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

关键词:衡水,戒毒所,侯洪林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