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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人民法院王维宇

来源: 衡水长安网  作者:
2019-06-06 1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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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 不负韶华

——记武邑县人民法院法官王维宇

王维宇。

  出生于1986年的王维宇完成本科法学教育后,在2009年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的同时,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开始了研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经历。2011年,带着六年学来的法律专业知识,王维宇来到武邑县人民法院从事基层司法工作,至今已有8年。他从懵懂踏入社会的“新人”,历经办事员、科员、书记员、审判员等重重考验,现在已经成长为年结案百余件的二级法官。

  一、政治强素养、党建创典型

  王维宇于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将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将热爱祖国作为立身之本、成才之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踏踏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工作成绩得到领导同事们的认可,2018年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并获评市委政法委2018年衡水市“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

  王维宇积极投身党建工作,在2013年被评为武邑县优秀党务工作者。2018年6月,王维宇被任命为中共武邑县人民法院总支委副书记后,陆续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事迹、慰问困难党员等一系列活动,起草了多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创新网络党建工作,拍摄党建宣传片,发展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今年4月3日,武邑县委、县直工委领导带领全县200余名党支部书记到武邑法院参观、学习、交流,充分肯定了武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经验。

  二、铁肩担正义、明镜断是非

  从事法律工作最根本的准则就是真实评判是非曲直,为人民澄清还原事实真相。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王维宇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认真领悟新法规、新政策,确保案件质量。在谈及心目中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时,王维宇给出了一个复杂的股权质权纠纷案件。北京某公司股东杨某与武邑居民吴某因股权质权纠纷诉至武邑法院。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指责,对案件基本事实的陈述完全相反;被告自称在北京工作,且已在北京某法院起诉原告,不肯露面配合武邑法院工作,案件办理难度较大。面对新类型案件,王维宇认真研究有关法律规定,主动学习公司治理、证券交易、股票质押等规定,熟练掌握了相关知识;深入被告农村老家,远赴北京寻找被告,并从北京某派出所调取了录像资料。通过积极与北京某法院联系,了解关联案件案情,请求北京法院协助传唤被告。当王维宇出现在被告面前时,被告惊讶的说:“你们怎么这么负责任,竟然来北京找我。”在查清案件事实,完成送达手续后,王维宇及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打消了原告对武邑法院地方保护的忧虑,被告摄于法律威严,服从法院判决。本案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了及时维护,真正让原、被告双方都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与正义。

  三、勤学涨本领、网络便民生

  王维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以强烈的紧迫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不断提升人文素养、能力素质,提高办案水平。2012年王维宇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书记员,同年被省高院列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其撰写的《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被省高院采用作为预备法官培训材料。2016年8月成为首批员额法官后,王维宇主要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同时还负责审理疑难刑事、行政重审、再审案件,至今已主办各类案件近300件,涉及民营企业近百家,追回家具、橱柜、橡胶、农作物、工人工资等欠款上千万元;其妥善化解重大疑难、敏感信访案件近10件,参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10余件,年均结案率98.41%,撤调率68.29%,无超审限案件,无一错案,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工作之余,王维宇始终不忘凝练总结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先后撰写了《从无处分权民事行为的角度初探善意取得的适用》等研究论文和司法案例百余篇,其中,《沧州某公司与石家庄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市级优秀案例。

工作中的王维宇。

  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提高效率,为每一个一线法官都提出了新的课题,王维宇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早在2017年就主动应用微信聊天,远程制作调解笔录,成功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该案中,被告是外地的保险公司,法官核实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后,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指导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微信号,邮寄回武邑法院。法官和保险公司代理人相互添加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聊天制作网络调解笔录,进行网上调解,当事人在网上核对笔录。调解完成后主办法官将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打印后入卷。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法官将已由原告签字的调解协议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给被告,由被告签章后邮回。主办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签章的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然后通过法院专递向被告送达。办案全过程无需外地当事人到武邑法院,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2019年来,王维宇再次创新网络办案模式,将数字化审判庭与网络庭审系统相结合,简化网络办案步骤,互联网质证、庭审,利用微信、电子邮件等新方式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已成新常态,进一步节省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四、多岗展才干、律己葆清廉

  王维宇除负担着一个员额法官的全部工作量外,还承担着武邑法院综合文字材料写作工作,他起草了包括武邑法院历年人大工作报告、全年工作总结,院长讲话稿等在内的大量文稿材料。上级法院、武邑县委亦经常抽调王维宇参与重要文件的起草,其主笔并协调衡水市邮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强法院专递工作的意见》有力促进了衡水全市相关工作的开展,得到省法院的认可;其主笔的《关于民事法律纠纷全社会调处体系建设的意见》得到了武邑县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的好评。王维宇同时负责信息工作,经常亲自撰写信息,多次被上级党委、法院采录。2015年由他撰写的《衡水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被评为当年度全省法院“双十佳”信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武邑县的一名人民法官,王维宇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中,连续两年参加驻村工作队,在2013年被评为基层建设年市级优秀驻村队员。同时,王维宇还积极向报刊投稿,每年均有二十余篇稿件被《衡水日报》、澎湃新闻网等外刊、网站及省、市法院内部刊物采用,其中《武邑法院让法官成为老百姓的调解人》《武邑法院着力“五优”打造“为民服务窗口”》《拨云见日真相明耐心调解两相安》等稿件受到媒体单位与上级法院的好评。

  王维宇在工作中锤炼品格,坚决做到洁身自好,严守工作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始终坚守心中“红线”,将清正廉洁作为工作中的基本原则,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在基层审判实践中,面对种种利益诱惑,王维宇从不徇私情、废国法。商事案件往往金额较大,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当事人送礼、熟人说情等情况时有发生。对此,王维宇都坚决回绝。他常说:“审判工作连接着法律和人,所以一要对得起法律,二要对得起良心。”一句朴实无华的话语,流露出一个青年司法者无悔的追求。

关键词:武邑,法院,王维宇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