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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春富

来源: 衡水长安网  作者:
2019-06-06 18: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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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群众服务为民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关春富

关春富(左三)进行民事调解。

  关春富,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自2011年考入衡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已近八年,八年中,关春富始终秉承着“以心感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工作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用公心审案、以诚心待人,用耐心倾听、以热心助人。在情与法之间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化解了无数纷争。2013年至2018年6月,共审理二审案件600多件,年均结案一百多件,调撤率50%以上。主要办理劳动争议、物权类、侵权类案件,多次开展对下指导工作。撰写信息宣传稿件30多篇,其中“法官的一天”被多家报社、网络媒介转载刊登,充分展现了衡水中院法官的风采。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被授予个人三等功。案件质量及结案数均位居全院前列。

  强化学习,反哺工作

  学无止境,没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尽管有再好的理想愿望,也只能事倍功半。特别是作为一名二审法官,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积淀则无发开展工作,所以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的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法学知识及前沿的法律观点,反哺审判工作。他在审理案件的同时还积极努力学习法学知识,除积极参加单位和庭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外,每年都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使自己的法学理论和审判能力不断提高。在注重法学知识学习的同时,他还不忘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讨论,事后写出学习心得,以达到学习效果、实现学习目的。实行法官员额制后,作为全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由于业务能力突出,他便成为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一员。因所办理的案件多为疑难复杂案件,为使案件顺利审结,同时也为了能抽出大量的时间做调解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待当事人,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查阅资料、审阅卷宗、制作裁判文书,充分保证案件质效。对领导交办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尽最大努力,促成双方调解,不能调解的,通过释法明理工作,使双方理解法律、理解对方,做到胜败皆服。

  团结同事、真心为民

  团结同事、互助互利。作为一名年轻法官,除自己审理和参与的案件外,关春富积极主动地帮助同事,协助其他法官办理查封、冻结等事宜,在遇到疑难法律问题时积极参与讨论、查询资料,促进问题及时解决。情系群众,秉公执法。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其所办案件多数为劳动争议案件,由于用人单位的管理不规范,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劳动者又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能依法维权,导致劳动争议案件经常出现上访、缠访,甚至出现群体访事件。办理此类案件,除了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外、还要考虑相关的社会效果,不能一判了之。关春富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双方的调解和释法工作上,用真诚、爱心一次次地打动当事人,使双方真正理解法官、理解法律、理解对方,最终促成调解。即使案件没有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也心服口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春富与同事讨论法律问题。

  化解矛盾、为和谐护航

  关春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秉承“案结事了、质效并重”的工作理念,加大调解力度,全力化解矛盾,实现了办理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是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外,对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都进行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方式,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甚至在宣判时都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工作,努力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化解双方矛盾。在其承办的王某与工商银行案中,双方的矛盾已有8年之久,为促使该案调解,在院领导签发完判决后,也不放过最后的调解机会,最终双方顺利的达成调解。王某也由开始对法官的不理解不信任,变成了信任与感谢。

  二是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培训,熟练掌握调解艺术。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真诚对待当事人,使当事人理解法官为他们解决纠纷的良苦用心,促使他们相互宽容谅解,息诉罢讼,握手言和。吃透案情,精准把握,寻求调解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因势利导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邮政银行与孙某、周某某等七人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七人被邮政银行无故辞退,七人与银行矛盾已到极点,七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并扬言到北京上访,此案如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出现群体访事件。为了能化解潜在危机,在掌握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诉请及所期待的目标,一次次不厌其烦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同时也数次的为劳动者做心里疏导、法律释明工作,最后,银行和七名劳动者被自己的真诚和耐心所打动,达成了调解。张某与化工厂及马某与开发公司的两件劳动争议案件,两劳动者均较为偏激,在案件的审理之初根本听不进他人意见和劝导。只要谈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就以不懂、不明白搪塞法官,甚至以上访、闹访相威胁。在关春富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当事人最终同意调解。调解成功后,张某和马某都称赞:“接触了这么多人,也就你真说事,要不是你我说什么也不和公司调解”。

  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助力民事调解工作。

  信息化应用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熟练掌握数字法院系统、智审辅助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便捷高效的特点,让信息技术服务民事审判,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上诉人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但所在公司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考虑到劳动者远在四川,往返费用较大,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利用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将法庭的调解协议传入微信,经劳动者确认后,法庭通过在线视频手段监督双方亲笔书写调解意见,并签字确认,事后将纸质协议邮寄回法院入档。从收案到调解结案,当事人仅来法院一次。在调解达成协议后,使用当下流行的微信支付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当庭履行,实现一堂清,多元化的调解方式,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公正判决、以理取信于民

  社会纠纷最权威的处理方式是司法,而司法权威来源于司法的公信力,一份论证充分、思维缜密又通俗易懂的判决书则是不能亲历审判过程的公众了解案情的最权威依据。对自己的判决根据进行充分论证,以理服人,以理取信于民。关法官深知判决书对于法官乃至司法的重要性,所以每撰写一份判决均字斟句酌,说理清晰、论证充分,做到每一份判决书都是精心之作。在其办理的郝某与某幼儿园的纠纷中,判决主文引用法律准确、论证说理充分,在阅读判决书后,败诉方不仅没有怨恨法官,还亲自到法院表示感谢:“关法官,虽然你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将赔偿项目予以缩减,但你判决和你的为人,让我心服口服,让我看到了一名法官的风采,虽然你没有支持我的请求,但我也要感谢你!以后我也要多学习学习法律知识。”一份好的判决书就是一份法律的宣传册,一粒教化大众的种子,在其心中发芽长大。

  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也足见法官在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虽然普通,但责任重大,关春富深知法官的责任之所在,不敢懈怠。八年的职业生涯仅仅是个开端,司法之路仍很漫长,需要年轻的法官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心怀国家民族之大义,情系百姓之疾苦,公正司法,廉洁自律,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关键词:衡水,法院,关春富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