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统计局获悉,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000.1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商品零售3581.7亿元,同比增长8.2%;餐饮收入418.4亿元,同比增长10.2%。消费需求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1.4%,高于投资需求13.8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对经济增长的主拉动作用。
“消费需求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处长刘建中表示,今年以来,全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消费方式不断创新发展,消费品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城乡市场共同繁荣发展,城乡增速差距缩小。全省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077.7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9%,同比增长8.3%。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922.4亿元,同比增长8.7%。城乡市场零售额增速差距比去年同期和2018年分别缩小0.3和1.7个百分点。
假日推动消费升温,四类商品拉动明显。受春节、妇女节等节假日带动,部分商品消费有所回暖。限额以上单位中,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6%,增速较2018年全年提升10.4个百分点,同比加快4.3个百分点;金银珠宝、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7%和16.9%,分别比2018年加快2.4和1.2个百分点,同比加快0.9和1.6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9%。以上四类商品共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
消费升级呈现新变化,绿色智能消费增长突出。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水平的提升,绿色消费日益凸显,绿色环保和节能型商品销售逐渐增加。包括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在内的可穿戴智能设备的销售额同比增长64.3%;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2级的商品、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的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6.3%、15.1%;智能手机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35%。
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零售保持较快增长。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26.2%。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同比增长23.6%,外卖送餐服务收入同比增长3.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