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今年河北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779个,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
方案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是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区及所辖县(市)城区,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以及住宅楼。
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方面。安全问题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问题。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方案提出,老旧小区改造将遵循四个原则。
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省级筹划、市级统筹、县(市、区)级组织、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回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服务群众需求,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示范引领,政策扶持。科学制定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励改造工作先进城市,引领示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作体系
根据方案,老旧小区改造将按照“省级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市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作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河北省各市政府要落实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市级指挥协调机制,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研究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年度改造计划和资金筹集办法,及时安排部署市区改造任务,指导所辖县(市)改造工作,确保整体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参照市级开展。
周密组织实施。市内各区政府以街道为基础,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做好群众工作,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导则,落实改造资金筹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做好拆违等前期工作,抓好各项改造内容协调调度,落实好工程招标、施工、监理及验收工作,建立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机制。
充分征求意见。改造方案及资金筹措方案应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物业及水、电、气、热等产权单位意见,确保改造项目经济实惠,改造资金足额到位。超出民生基本需求的改造项目,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存在争议的改造项目,应反复论证,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取得群众统一意见后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