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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泰瑞景城业主和业委会因公摊电费起争执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杜将
2019-03-08 14: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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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泰瑞景城:每户年增公摊电费200元业主业委会起争执

  近日,家住衡水高新区广泰瑞景城小区的邢女士回家时,发现自己无法刷卡乘坐电梯了,经打听得知,原来是因为没有交新一年度的物业费。邢女士说,自去年11月起,小区每户每年增加公摊电费200元,而业主们事前一点也不知情。“这200块钱是连同物业费一起收的,200块钱公摊电费没弄明白之前,我们这物业费也没法交呀!”

  去年10月底,该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补充协议,将原由开发商承担的公摊电费“转”到业主头上,引发了业主广泛争议。有的说业委会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有权力与物业签订合同;也有的说业委会并未履行义务,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便与物业签订了合同协议,是无效的。

   业主:未召开业主大会商议

  “如果说业委会召开了业主大会,经过商议收取200元公摊电费,再与物业签订协议,那我们无话可说,该怎么交钱就怎么交。可业委会这种做法太令人费解了!签订协议前,为什么不征求下业主意见呢?”业主李先生发现电梯无法使用后,找到业委会理论,“业委会负责人并未正面答复我们,只是说这个事业委会成员都知道。”李先生说,这三年里,业委会从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根据相关条例,业委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发生重大事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业主委员会应组织召开临时会议。

  “我们就是对业委会这种专断独行的做法有意见。”业主们提出质疑,这200元该不该收,该怎么收,是不是该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下?业委会不能就这么私自决定与物业签订协议吧?

   业委会:协议已在小区公示

  在小区物业公司,记者见到了业委会主任李先生,他向记者出示了《衡水市物价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衡水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一文件,且小区电力改造工程于2018年7月28日已竣工,开发商不再承担小区的公摊电费,所以就与物业签订了这一补充协议,公摊电费由业主共同承担。”李先生说,虽然文件里对物业费进行了调整,但小区的物业费并未调整,仍然按照当初合同签订的0.95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运行维护费)来执行。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书》中标明:“增加公共部位及供水二次加压所需水电费用,价格按照每年每户200元(包干)收取。待供水二次加压系统划归自来水公司后再酌情扣减。本收费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协议的最后落款为甲方“广泰瑞景城业主委员会”,并由李先生签了字,乙方为小区物业“衡水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对于业主所说未召开业主大会一事,李先生说:“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有很多种,我把这份协议已经贴在小区里进行公示了。”在物业门口的公示栏内,其中有相关部门的调价文件和业委会与物业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李先生指着公示栏说:“这是保留得最好的了,其他的都被业主撕掉了。”

  业主们对于业委会主任李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同,纷纷议论:“业委会与物业签订好了协议,再进行公示还有意义吗?就是告知人们要交200元公摊电费,这是在征求意见吗?”“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执行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你签订完协议了,第二天就开始执行,哪有时间让业主们提意见?”

   相关部门:正组织业委会换届选举

  高新区建设局物管办负责人表示,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管办只对小区物业工作进行管理,而对业委会工作的监督管理,则由社发局负责。

  高新区社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对于业委会工作细则方面,存在一定的空白,广泰瑞景城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确实存在矛盾,业委会任职已经满三年了,目前正在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们表示,业委会成立之初,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也是业委会说了算,根本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对于换届选举一事,业主们说,原业委会成员全部是筹备组成员,并规定2019年1月13日以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参加选举投票。业主们说,这一规定把好多具备参选资格的业主拒之门外。“我们也不是不交物业费,因为业委会与物业私下签订补充协议,我们有意见!”业主们觉得,只要是缴纳了上一年度物业费的业主,拿着交费单据都应该可以报名参加选举投票。

  “听说这次选举是不记名投票,怎么保证公平公正?”业主们对此次业委会换届选举抱着满腔的信心和希望,“希望这次选举能实行实名制记名投票,公平公正地选举出一个新的业委会。”

关键词:业主,电费,公摊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