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
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用户强制停气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杨玉)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和燃气企业管理,保障天然气正常供应,遏制燃气事故多发态势,近日,河北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加强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
以强化监管为抓手,确保工作不出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市辖区和县城燃气管理监管体制不顺、人员不足、水平不高造成的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落实,监管工作宽、松、软问题,完善城镇燃气监管体系,夯实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燃气监管体系,定编、定岗、定人员。严格落实气代煤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竞争上岗和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要求燃气公司强制使用物联表,分年度确定更换安装任务计划。
以入户安检为抓手,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组织燃气企业进一步细化完善燃气入户安检制度,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入户安检。城市燃气入户重点安检燃气管网使用年限长、设施老化的老旧小区,以及对安全用气知识掌握不够的孤老家庭和出租房屋等。农村燃气入户重点安检安全用气水平不高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家庭,2017年及以前未安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未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假冒伪劣或无熄火保护装置燃具等问题。液化气入户重点安检在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私购钢瓶或翻新钢瓶、超期未检和超期服役钢瓶,使用不合格燃具等问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必须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要求用户限时整改到位,并尽快组织复检。复检时仍未整改到位的,下发停气通知单,强制停气、强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工商用户,要依法勒令停业整顿。对落实不到位的燃气企业,进行约谈、通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清退。
以强化技防为抓手,全面加强城市燃气安全防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要借鉴农村气代煤工程强制要求安装自闭阀或报警器、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做法,尽快补上技防缺陷。城市新建住宅燃气设施必须加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否则不予验收;用户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和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灶具,否则不予通气。对现有住宅燃气设施逐户检查,敦促用户更换、安装,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
以落实规程为抓手,全面强化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省双代办出台的《农村气代煤工程技术规程》,对2017年及以前的气代煤工程组织开展“回头看”,按照要求全面加装强制设施,力争尽快整改到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假冒伪劣或无熄火保护装置等不合格燃具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动员用户更换,曝光造假、售假厂家并清除出我省燃气市场。
以协调联动为抓手,强化液化气行业整治。各地政府要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严厉打击走街串巷的无照液化气游商,一经发现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车辆及气罐。组织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非法气站和网点、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燃气企业,确保零容忍、无死角。强化非法燃气充装源头治理,重点打击未取得运输危化品许可的单位及车辆违法运输行为。开展对报废钢瓶检测和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行动,杜绝不合格钢瓶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