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河北省组织对15个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开展为期3年的指导服务工作。
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提升指导攻坚行动方案》,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重点县的有关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艺安全可靠性、设备设施完整性等安全生产现状开展安全检查与整改指导,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处。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对重点县开展提升指导工作,原则组成5个提升指导组,每年对5个重点县开展2次检查指导。各市、县(市、区)要制定相应攻坚方案,扎实开展提升指导工作。其中各市负责对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提升指导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对市负责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提升指导工作。
企业应履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提升指导组签发的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按照“五落实”要求,逐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一患一档”,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闭环,并对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