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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人民法院董方林

来源: 衡水长安网  作者:
2018-08-20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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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方林,男,1981年6月24日出生,汉族,2006年在冀州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冀州区法院码头李法庭庭长。

  他为人谦和、正派、干练,内外兼修,自法院工作以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努力进取,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庭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特别是今年由他撰写的《李某某更改姓名、抚养费纠纷案》被评为“2017年河北省‘十佳’妇女儿童维权案例”,他带领的码头李法庭2016年被冀州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7年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庭”记“集体三等功”。

  一、脚踏实地、铸就平凡,用激情抒写青春无悔

  董方林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审判第一线,不论在哪个岗位,也不管任何时候,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他常说:作为新时期的法官,作为80后年轻法官,要与时俱进,以认真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全力备战新的挑战和考验。群众要的是公正,这比金子都贵,只要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实实在在的为他们办事,把理讲透了,公正的处理,那么这个案子就成了。”

  在他历任的工作的部门中码头李法庭是冀州区人民法院辖区域最广、人口最多的法庭,审判任务繁重。2017年4月份董方林由刑事审判工作岗位调入民事审判岗位,被任命为码头李法庭庭长。面对肩上的重担和新的岗位,他没有慌乱,他和法庭的同志们一起从清洁法庭卫生做起,从纪律作风整顿入手,从一本本卷宗看起,持续几天吃在法庭,住在法庭,不觉苦,不觉累,经过近半年的艰辛付出,一切都变得井井有条,工作有声有色。在他眼里,法庭俨然已成为他的第二个家,他要亲手经营这个家,并借助这个平台施展自己的青春才华。

  码头李法庭审理民商事案件,适用的法律基本上为专门法,案件处理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许多案件还涉及专业知识,这就对法官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董方林深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把这种要求看作是一种挑战,他不畏艰难,认真钻研,勤奋学习相关的法律,阅读了大量书籍、案例。遇到不懂的问题,经常请教同事和专家。他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办案的辩证关系,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多问多查多听多想,随时整理办案总结和心得,凭着自己刻苦努力和同志们的无私帮助,迅速积累了审判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庭审驾驭能力和条理清晰、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书写能力。就这样,他一步一个脚印,很快熟悉了审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理论,成为一名知识储备与审判经验兼备的优秀法官。

  现在的码头李法庭在他的带领下卫生干净整洁;待人接访井然有序;审判质效稳中有进,在每月的绩效考核中,结案率、调撤率、庭审直播率等各项指标均位居全院前茅,今年以来,所审案件无一上诉发改案件;全庭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高效,在法院智审1.0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办公自动化等培训中,均用最短时间在全院率先完成培训任务。他用自己的激情抒写着青年法官的青春无悔。

  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用理想演绎法官本真

  董方林同志始终以高昂的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不喊苦,不叫累。特别是在承办的案件逐年增多,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一直默默的超负荷运转,奋战在审判的最前,加班几乎成了是他的工作常态。但他从不声张,从不抱怨,“做好一点,做的再好一点”是他的内心追求,从不计较得失和名利。在从事刑事审判中,他每年的结案率均名列前茅,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影响大、矛盾突出的案件他都抢着办,从来没有一句怨言。2017年在被任命码头李法庭庭长后,他仍然承办了公安部督办的涉及范围达三十个多个省、涉案达46名被告人的全国系列诈骗案,面对如此多的被告人、影响范围如此大的案件,面对摞在一起达一米多的案卷材料,他没有退缩,在不影响法庭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仔细阅卷、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吃住在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题纲,法庭开庭时仅辩护律师就多达20多名,他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及熟练的驾驭庭审的能力成功的开庭进行了审理,光庭审理就用了整整三天,正是因为前期的准备工作充分,该案得以成功审结,得到了领导、同事及参与庭审律师们的一致好评。该案现始终保持着冀州法院建院以来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记录。调任码头李法庭后,他根据辖区面积大,人口较多的特点,坚持以服务新型城镇、构建地方和谐和实践司法为民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和延伸法庭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针对辖区部分群众往来法庭与田间交通不便,并且法律知识缺乏的问题,采取巡回审理这一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直面群众,方便群众诉讼。二是替当地党委、政府分忧,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以有利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为出发点,主动参与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向当地政府为辖区的发展和稳定出谋划策,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三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先后深入乡村、企业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发放有关法律法规资料,为现场群众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全庭人员在他的带领下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取得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赢。天道酬勤,在这样的努力下,2017年码头李法庭在他任庭长的第一年便结案140件,全年结案率99.29%,无超审限案件,无发还,改判案件,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他所带领的码头李法庭2017年一年之内连续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庭”、并被记“集体三等功”。做到了情牵一方稳定,力保一方和谐,取得了显著地社会效果。

  同时他知道自己是一名儿子、丈夫和父亲,由于基层法庭长期处于边远乡镇,因面对最直接的老百姓,没有固定的时间下班,当夜幕降临,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时,看到熟睡的女儿和仍在等待的妻子和父母,内心深深的愧疚,但是作为一名法官,当家庭和事业不能兼顾的时候,必须以事业为重,和家庭需要自己的温暖和关怀相比,老百姓更急切需要法官的公正和公平。他常说选择了法庭、选择了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也就是选择了多一份忙碌、多一份守护。每当聊天常有人问起他:“在基层法庭的日子,苦吗?累吗?值吗?”他说:“在基层法庭的日子确实苦,也真累,但是很值。一张张笑脸,一声声赞誉,一面面锦旗,就算再苦再累也觉得充实。”

  三、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用行动践行法官操守

  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公平、敬业和奉献。董方林正是抱着一种平凡、坚守的执法为民信念,在工作岗位上无怨无悔、默默无私的忘我工作。“不为钱所动,不为情所惑,不为权所迫”是他始终坚守的原则。他常说“什么事都要按规矩走,小心无大错”,“规规矩矩办案,你的心永远是平静的”。

  他严格按照法官法及各项禁令的要求,从不吃拿卡要当

  事人讲条件,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自律,行为检点,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和有损法官的形象的行为。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廉洁意识,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务求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切实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从不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多次拒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无论是庭审还是庭下接待,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从不偏袒一方,给予双方当事人同等的尊重与诉讼权利,把握法官与当事人的合理尺度。从办案以来每年经他手办理的案件近百件,他把每一件案件当做铁案来办,力求做到事实清楚,法律运用适当。从事审判工作近十年的时间里,无一案遭当事人投诉,无一案引起矛盾激化。一腔热忱、两袖清风、满身正气赢得了上下广泛一致的好评和赞颂,他所办的案件至今保持了零投诉、零上访、零错案的成绩,他将力行将这份记录保持一生。

  四、心系百姓呕心沥血,用真心传递法律温度

  对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法律这个概念是抽象的,而人民法官让这个抽象的概念在一次次的开庭、调解等工作细节中变得生动、具体,变得有温度。董方林常说:“老百姓是法官的衣食父母,法官只有老老实实为老百姓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才无愧于天平的称号,我不敢保证每结一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但我力求用最好的办法将矛盾化到最小。”

  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家庭、土地、宅基地纠纷,案件虽不大,但却关系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牵扯着众多家庭的悲欢离合,任何一个案件如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将看似“鸡毛蒜皮”的“小”案件激化成信访案件。他从不单纯“就案办案”,讲求“审理一件,影响一片”的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巧调解慎裁决,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契合点。他清楚地认识到案件调解,不仅能够缓和当事人的关系,弱化矛盾,而且能够真正收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但是,对于缺乏法律知识的并且情绪容易失控的老百姓来讲,调解不是件易事,要想做通他们的工作,往往需要掏心窝子话和他们交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群众来了就是上班,走了才算是下班。碰上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又要安抚,又要稳控。遇上复杂的案件或是难缠的当事人,他用心去聆听,用情去感化,用法去辨析、用理去化解,不怕麻烦、不嫌啰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法官的情怀。法庭所办的案件年调解率均保持在达80%以上,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2017年,码头李法庭受理了李某诉其父亲抚养费纠纷一案,董方林同志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原告母亲代理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不是根本目的,为的是将原告的出生证明、户口页要回。因被告在外地工作,虽然同意原告母亲的要求,但被告父母坚决不同意,案件陷入僵局。而案件的突破口在被告本人身上,董方林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后,被告同意清明节假期回家参加调解。法官将原告方的诉求告诉被告,希望被告从维护孩子的权益出发,劝说自己的父母将孩子的证件交给原告母亲。被告同自己的母亲商量后,单独与原告母亲沟通,最终达成协议:一、原告由母亲抚养,抚养费自理;二、被告同意原告改随母姓、户口由母亲迁走,原告的出生证明、户口页交给原告母亲。该案例也被评为2017年河北省‘十佳’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他是如此平凡;但每当他看着一对对和好如初的夫妻,看着一个个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冰释前嫌,心里说不出的喜悦。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有得只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和谈心说和的朴实话语,平凡而繁琐,辛苦但却无怨无悔。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但老百姓的口碑是最好的价值体现。 “当人们从法庭门前经过的时候,能从内心由衷地感受到一种温暖感、安全感和厚重感。”正是这种信念使他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他是如此的不平凡。他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公平与正义的时代主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展现着一名法官的时代风采。他对工作的那份敬业与奉献的精神,必将激励他奋力前行,甘愿扎根基层,守护一方平安!

关键词: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