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起草《衡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控扬尘污染
长城网讯(记者 张千)近日,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空气质量,衡水市环保局牵头组织起草衡水市第一部环境保护政府规章《衡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将重点面向管理层面、执行层面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悉,《衡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施工、道路开挖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和堆放、道路保洁等方面的扬尘污染管理,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扬尘治理采用由政府负责、环保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模式。 《办法》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谁污染谁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对住建、环保、城管、交通、国土、公安、水务等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划分,规定了执法主体的行为规范和义务。还提出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制度、投诉举报和奖励工作制度,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扬尘;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执法,建设、安装在线监控设备,解决执法人员,巡查不到位的现象。以及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级政府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办法》明确“任何拖延时间阻挠执法人员进入现场的都视为拒绝现场检查”,以及责令改正、罚款、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录入信用档案等多种措施的使用情形。 据衡水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立法程序,目前《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截至目前,已向各相关部门及县级政府印发了征求意见函,并收回建设性意见21条,采纳11条,还组织了我市24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座谈,逐条进行讨论研究。 据悉,下一步,衡水市环保局将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认真修改,保障《办法》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确保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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