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启动2017年度衡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前,申报主体为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服务、环境、公共管理的单位和京津产业转移入衡企业,在衡水市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并要求满足合法经营、无相关事故等基本条件。
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申报启动以来,已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更多的组织和个人提供参评机会,申报热情空前高涨,社会反响强烈。(高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