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14个重点工作督查组进驻各地开展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近日,衡水市组织成立的14个重点工作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正式开展工作,全面督查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进驻各地后,督查组首先参加各县市区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有关要求,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近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针对不同地方不同重点和难点、薄弱点,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重要会议、查阅资料、深入一线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形式,对2017年度既定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协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督查。各督查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重点工作大督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坚定有力扎实有效开展好重点工作大督查,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据了解,此次大督查除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外,我市在督查对象、重点内容、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体现在“四个拓展”:一是拓展督查对象。除按省规定督查县市区和高新区、滨湖新区市管领导、领导干部外,还将督查拓展到市级领导及市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二是拓展督查内容。在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市将“七个突破年”、集中整治“双违”等内容纳入督查范围,督查重点内容达到12项。此外,还将督查市级领导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和市直部门分口重点工作具体事项落实情况。三是拓展机构设置。除参照省大督查各组设置外,还增加了电子平台管理组和宣传组,进一步提升大督查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和效能化。同时,在向县市区选派督查组的基础上,还将选派6个媒体组,强化新闻督访。四是拓展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大督查工作管理电子信息化平台,实现大督查工作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及时掌握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督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记者崔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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