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网上查阅了
日前,从衡水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市政府研究通过了《衡水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行政复议决定书通过衡水政府法制信息网或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相应网站公开,查询人可登陆查阅。这是我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复议工作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
“我们负责了《办法》的起草工作,在前期调研论证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办法》的制定,也充分学习借鉴了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管理经验,对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布的程序和主体内容等进行了重点规范。
公开情况纳入考核。为督促主办单位依法做好这项工作,《办法》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情况,列为对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
公开范围清晰明确。《办法》中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予以公开的七种情形,主要包括:作出维持决定的、作出撤销决定的、作出确认违法决定的、作出变更决定的、作出责令履行决定的、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及其他。此外,还规定了五种不予公开的情形,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等内容。
公开内容有所限制。《办法》充分遵循既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又方便相关人员查询使用的原则,对申请人和第三人以及被申请人的信息在公开时作区别对待。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对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单位或个人信息应做技术处理,涉及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均应删除,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则上不作技术处理。
信息用途不得随意。为了防止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非法使用,《办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有关信息牟取利益;未经许可,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公示栏及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公示栏的全部或者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者传播公示栏信息;非法使用公示栏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监督管理责任明晰。为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载体及公开后的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应通过衡水政府法制信息网或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相应网站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和舆论监督部门,应加强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相关舆情监控及应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记者张玲玲 通信员李保立)
|
关键词:衡水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查阅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