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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河北将现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
30日12时我省启动区域一、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胡晓梅 2017-11-30 09: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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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新媒体11月29日讯(记者 胡晓梅)11月29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2月1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城市于11月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通知要求,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1月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建议预警解除时间为12月4日18时,具体解除时间可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调整。

  据省大气办近日印发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在橙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不低于20%,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由于每个城市的排放源特征不同,《意见》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关键词:污染,重度,应急响应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