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出台十五条措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衡水市公安局决定自11月17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全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为确保整治活动收到实效,市公安局从机制构建、警力部署、突出重点、社会发动、预防补救等方面,制定了十五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强化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协调联动、社会参与”的大交管格局。启动所有执法站、治超站和临时执勤点,组织交警、巡警、特警、刑警、治安等多警种开展联合行动。大幅提升交通违法治理力度,重点查处“三驾”“三乱”“两牌”“两闯”,重点监管车辆、重点违法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全面启动违停、闯禁行、不礼让斑马线、接打电话及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抓拍。加强“两站、两员”建设,严查低速车违法载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车辆集中整治,24小时动态监控危险品运输车警示标志,对交通违法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清零”,对5大类19项道路隐患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最大限度发现并整治一批道路隐患。对2015年以来排查整改的道路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大力发动交通安全宣传攻势,典型违法一律社会公开曝光,公职人员交通违法一律通报纪委。人社、公安、交通、保监、银行等部门研究驾驶人信用体系建设和黑名单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发生三人以上较大事故,启动深度调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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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公安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