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向辛集反馈督察情况
6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须加强
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辛集市作为省直管县,未能及时适应角色定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要求不高,全局意识、看齐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监管考核等基础性工作亟待改进。两年内3次因环境问题被公开约谈,未按时限完成挂牌督办事项,未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部分任务。执行上级指令不坚决,未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规定落实错峰生产,环保工作考核权重与其他县(市、区)相比处于较低水平。 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 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上存有一定的随意性,部门之间协同不够,落实不力。一些规划编制缺失,未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等;在重污染企业搬迁、黑臭水体治理、水处理中心管理、散煤治理、地热利用等工作中存在着推诿扯皮、监管不力问题,致使部分工作难以落地。一些职能部门底数不清,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较为突出。不掌握境内入河排污口情况,全市没有审批入河排污口;未建立排入管网单位台帐档案,监管失控;对抽检不合格煤炭、油品不能实施有效管控,致使不合格煤炭、油品流入市场;有关部门未能积极组织治污项目实施,造成中央和省级下达的6300万元湿地系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621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滞留,治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大气环境治理依然不容乐观 2015年,辛集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倒数第6名;2016年,下降至倒数第2名,PM2.5平均浓度111ug/m3,超过全省标准限值0.58倍。2017年1月、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16和11.65,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25.39%和23.02% ;建成区内仍有2万户未采取集中供暖的居民使用散煤,没有完成建成区全部完成散煤减压替代任务;全市42座实心粘土砖瓦窑虽已全部关停取缔,但仍有25座尚未进行复垦。辖区内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55家砂石料场、煤场、商砼,有41家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复垦和绿化工作;道路扬尘依然突出,焚烧树叶、树枝、生活垃圾现象比较普遍。 水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辛集市水处理中心从2014年到2017年3月,进水COD月均值超出设计标准,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6年第四季度出水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全部超标;地下水禁采工作开展不力,禁采区内有33眼未封填,公共供水官网覆盖范围内111眼自备井,有69眼未关闭;工业园区和农村有多处水坑,储存生产和生活污水,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域内干渠水质污染严重,邵村排干渠水质长期为劣五类,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辛集市邵村排干大李桥断面COD、氨氮有33个月份数据超标。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严重不足 由于历史欠账多,辛集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严重不足,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辛集市水处理中心和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合计20万吨,实际只建成16.7万吨,城市污水日产生量远远超出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河北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约61.5万m3污泥长期违规存放;全市目前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工业、非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存量多,环境安全隐患大;城市周边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还不完善,没有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大量生活垃圾不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围城现象相对突出。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南四冢村多家水泥井管制造厂、南四冢村3家拔丝厂、辛集市绿友肥业有限公司、祥锋源纸品包装厂、大李村村西轮胎炼油厂、辛集市鼎达保温材料厂等多家土小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一些企业环境管理粗放,畜禽养殖场未批先建数量较多,机动车维修单位等废机油管理不规范,乡镇医疗机构自行焚烧填埋医疗废物。双马铸造厂、鹏昇塑胶有限公司及周边多家网套厂、灏樱特钢铸造厂、辛集市欧诺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辛集市东方纺织有限印染公司等多家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或工艺落后、治理设施不正常;辛集市天塔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用电量同比增加了207%,未能严格落实错峰停产措施。开发区存在入驻企业与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不符,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按期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等问题。 |
关键词:环保,督察,辛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