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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消协发布第六号消费警示:节日消费&外出旅游

http://hs.hebei.com.cn/gcx/ 2017-09-29 13:33 故城新闻网

  “双节”将至,日前,市消协发布了今年第六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选购月饼细“甄别”。购买月饼时,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商店、糕点专买店;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配方或主要成份,同时查看生产日期是否有明显的涂改痕迹;购买现场自制月饼时,注意查看有无证照和加工环境是否干净卫生,不要只图便宜;严格按照包装上标明的贮藏方法保存,以免发霉、变质等。
  节日就餐防“陷阱”。“双节”期间,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在酒店消费,如果预订重要聚会用餐,不要只是电话口头预订,最好提前将用餐时间、价格标准、菜品数量、是否允许自带酒水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提前书面约定,支付定金时要留凭证。用餐后最好让饭店开具发票,作为维权依据。
  出门旅游重“安全”。“双节”,也有很多消费者出门旅游,有跟旅行社出游的,有跟亲朋好友结伴旅游的,还有自驾游的。但无论哪种旅游,安全应摆在第一位。选择旅行社的,事先签订合同,包括旅游保险合同;选择亲友结伴旅游,事先计划好旅游线路、旅游地景点情况,事先在网上预订好住宿地,相互提醒注意安全;选择自驾游,注意切忌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卫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备必要的药品,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好,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防滑、防跌、防迷失等情况的发生。(记者李雅洁 通讯员满刚)

关键词:衡水市,消协,消费警示

稿源:衡水晚报
责任编辑邢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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