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双违”整治
全市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后,饶阳县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治的政策和重点,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决心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双违”整治。
饶阳县将对全县城乡擅自改变土地和城乡规划用途、私搭乱建、侵占挤用公共空间、擅自接建扩建以及征收区域非法抢建、抢栽、抢占、抢种和非法转让(租赁)耕地(承包地)、破坏耕地、非法占地等“双违”行为全面清查治理。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零补偿”拆除。
对于有“双违”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饶阳县委、县政府要求必须立即停建,9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的,按政策减免处罚和相关责任;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拆。对顶风违占、违建、抢建的,除依法强拆,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整治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入手。从涉及“一区三边”(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沿线)的重点突出问题入手,从涉及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的“双违”案件入手,突出重点难点,抓住典型案件,先拆擅自“突击”建设的“隔夜楼(房)”,“倒卖”房屋(土地)从中谋私利的,去年和今年的,涉及党员干部的,城镇户口人员的。国土、规划、商务、供电、自来水等单位不得为“双违”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行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有参与、支持、纵容“双违”行为的,由监察部门予以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饶阳县还发布通告提醒群众,切勿购买“双违”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号召群众大力支持整治“双违”,不从事或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对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煽动、组织群众闹事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整治将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7033899,县长公开电话:7237866,微信公众号:饶阳城管,QQ:3415306959。(记者张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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