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发布会
长城网衡水8月17日讯(邢梅智 扈炜 张千)8月16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衡水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衡水市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信志锋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衡水市市委外宣局副局长、主持人信志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所谓安居才能乐业,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市委、市政府2017年向全市人民承诺的20件实事的内容之一。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就是衡水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发布人为,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鸿。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网;中国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发布;河北日报、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工人报、燕赵都市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共产党员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22家媒体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发布人进行主题发布。 衡水市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小鸿进行现场发言。扈炜 摄 衡水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小鸿: 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举办新闻发布会,就大家关注的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改工作的进展、督查等相关情况进行专题发布。 第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基本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多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一直采取逐级下达、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模式确定。 首先介绍我市2017年度棚改工作任务及当前进展情况。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不仅包括城市危房,而且包括城中村等类别。2016年底,我市按照省安居办、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市区着手谋划2017年度目标任务。同以往年度不同,上级要求申报任务要各尽所能、按需申报,各县市区结合各自的实际,自行上报了任务量,任务量有多有少,最多的有2000多套、少的只有不到200套,其中市区主城区范围大约有3000余套,其余为各县市任务。以上任务省厅如数进行了确认下达,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这为加快项目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完成提供了先决条件,奠定了基础。 对于棚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王景武市长多次做出批示,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工作开展;市政府副市长王世昆亲自部署,多次调度,带领有关部门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我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督导督办,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为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省住建厅提出了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要求,6月底棚改开工率达到50%,8月底开工率达到80%,10月底开工率达到100%。 截至7月底,全市共开工棚改项目21个7836套,开工率61%,其中采取实物安置的开工项目5468套,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开工项目2368套。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现场督导,媒体曝光,约谈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在8月底前实现开工80%的目标,10月底完成100%的开工目标,确保11月份完成全年的任务目标。 第二,介绍一下城镇棚户区改造情况 城镇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按最新政策城中村、建制镇改造项目也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但是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禁止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城镇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不具有改善和保护、利用价值的城镇棚户区进行改造。其中,要优先改造规模较大、居住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迫切要求改造的棚户区。 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具体有四个。 一是城镇危陋住宅区。指城市(设区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城镇住宅区。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是城市危房。指城镇(设区市市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范围内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三是城中村、城郊村。指城镇(设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及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 四是符合条件的改造搬迁村庄。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村庄迁并至城镇的村庄。 第三,介绍一下公租房的情况 从2014年起,国家规定,将从前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包括建设方式、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管理等方面全部统一。为督促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每年也都下达一定的任务和对应的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完成。伴随公租房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考虑工作实际,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从2016年起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逐步转化为货币化保障。除了政府集中新建公租房外,强制配建也是一项重要的公租房供应方式。2012年河北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对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比例配建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所配建的保障房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政府或以约定的价格回购。2016年起,根据河北省和衡水市政府衡水市政策要求,出让用地配建保障房不再作为硬性规定。因此从2016年以后,公租房保障的工作重点已经从建设为主转移到分配和后期管理为主。 一是目前公租房的保障原则和标准。按照保障政策,公租房实行梯度保障,即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状况不同收取不同的租金,低收入者收取低租金、高收入者收取高租金。一类家庭为本市户籍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保障面积内免交租金。二类家庭为市区户籍家庭或持居住证的家庭,在保障面积内交纳保障房市场租金15%的租金。三类家庭本市户籍中等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交纳的租金标准为保障房市场租金的70%。 目前我市公租房的保障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单人户为30平方米。 二具体申请公租房的申请程序。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收入低的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民政部门组织进行收入情况认定。保障家庭在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的同时,也必须申请进行收入认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逐级申请审核的程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社区居委会领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居委会初审之后、交街道办事处复审后,再交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其与同级民政部门组织联审联查,最后确定是否具备保障资格。之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住建局,再组织分配。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在提问之前,报一下所属媒体名称。 1、我是衡水电台的记者,我想问一下,目前棚户区改造的税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衡水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小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相关标准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市、县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明确收费减免的具体科目和优惠幅度,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5号)这些规定,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您好,我是衡水日报记者。请问一下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实现方式有哪些?还有它的积极作用有什么? 衡水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小鸿: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指政府不再直接组织新建安置房,而是通过货币直接补偿居民、组织居民购买商品房或政府直接到市场购买商品房安置居民等多种方式对居民进行安置的统称。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核心是利用市场存量商品房源解决棚户区居民安置问题,避免形成新的存量。 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5]128号),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的三种主要方式作出了规定: 第一个是,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 第二个是,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 第三个是,货币补偿。 积极作用是可以有效地减少征收矛盾,提高改造效率,满足被征收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消除商品房的库存,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进而拉动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争取棚改政策性贷款,加快资金的提取速度。 3、您好,王局长,我是衡水电视台记者。能不能介绍一下棚改货币化安置的三种方式? 衡水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小鸿:棚改货币化的三种方式:一是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这个是指在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意愿前提下,政府组织有购房需求的棚户区改造居民,通过政府搭建的服务平台,自主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满足其个性化的住房需求。这种方式能够较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通道。 第二个是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是指政府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棚户区改造居民。 这种方式能够较快完成国家下达的开工任务和货币化安置目标,但由于统一购买的商品房在地段、户型、楼层上存在差异,可能出现居民不愿意选择安置的现象,导致部分商品住房空置。购买房屋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需要注意操作的规范性。 第三个是直接货币补偿,也就是传统概念中的货币补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棚户区改造居民。 4、您好,我是衡水晚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咱们在公租房分配方面是如何确保公平公正的?还有就是,目前市区的待分配的房源主要有哪些? 衡水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小鸿:目前公租房的租金只计算面积,没有楼层差。为确保分配公平,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既保证分配的公平,又实行人性化。一是对年老、残疾、重病的行动不便的家庭,全部面向低楼层分配;其余人员在中高楼层分配。二是分配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全过程邀请市公证处进行公证,监察机关、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并将分配结果在网上公示。经过十几次的公开分配,群众一致非常满意。 目前市区待分配公租房房源主要有隆康小区、隆兴小区,位置在市区西南,全部为高层电梯房,有50一60平方米。两个小区共有可分配房源200余套。另外位于永安路的永安北里小区500套公租房,也是高层电梯房,这个今年下半年可交付分配。明年市区还将陆续有公租房房源800余套纳入分配计划。 主持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在建设好、管理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同时,更要宣传好、报道好,把政策给公众讲明白,把情况给大家讲清楚,这就需要我们各家媒体来配合。希望今天到场的各家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如需要深入采访,请与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王小鸿副局长现场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 |
关键词:衡水,新闻办,保障性安居,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