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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崔玉玲 董澄瑶 2017-08-08 1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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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从衡水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衡水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后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凡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参保职工,自今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分为三档,取得初级(五级)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为1650元,高级(三级)为22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能降级申领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记者崔玉玲 实习生董澄瑶)

关键词:衡水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