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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被查:守住教育公平的起点

来源: 泉州网 作者: 2017-08-07 0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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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泉州晚报社《东南早报》近日报道,惠安三中4名教师因违规有偿补课被查处,惠安县教育局日前发文对此进行通报。通报要求惠安县各级各类学校将该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开展“不从事有偿补课”的书面承诺活动,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切实担负起管理、引导、监督教师的责任,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早在2013年,泉州市教育局就下发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暂行规定》,严令禁止在职教师在外进行有偿补课。2015年11月,市教育局组织泉州6.9万名中小学教师签字承诺拒绝有偿补课。可见,相关部门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向来是高度重视,且预防与惩处措施也是面面俱到的。为何这一现象仍难以杜绝?究其原因,除了个别教师因职业道德欠缺和个人利益作祟外,家长普遍的教育焦虑心态也是一大助推力。

  大众对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向来有着矛盾的心态,一面诟病其有损教师形象、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质量,更担心老师为了让学生上自己的补课班压缩课堂教学内容,从而使孩子失去获得公平教育资源的机会;一面又对其趋之若鹜,在孩子的教育中唯分数是举,凡班必报,因羊群效应产生普遍的盲从心理,从而造就了有偿补课市场的“刚需”。在现有的教育生态中,教师无疑处于强势地位,有偿补课难免会异化为家长拉近教师关系的一种方式,成为变相的送礼,在庸俗化了原本纯洁的师生关系的同时,更会导致教师权力的滥用。教师通过增加额外的教育资源人为制造了不公平,然后又利用有偿补课重塑公平并从中获利,从而使教育陷入一个双方趋利的恶性循环中。因此,有偿补课看似是一桩你情我愿的双赢交易,实质上却破坏了教育最基本的公平原则。

  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以及住建部会同其他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租售同权”一时成为坊间热词,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便是如何使捆绑在房子上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可见,当公平成为教育领域的高敏感词时,对其出现的任何瑕疵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都无可厚非。因此,任课教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应成为共识与常识,毕竟师德的边界不能模糊,否则因有偿补课衍生出来的教育公平问题将产生不可控的晕轮效应。

  教师有偿补课等畸形现象的存在,常使部分人将问题的矛头指向现有的教育体制,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以及应试教育背景下以“分”量人的评价体系,也因此常成为众矢之的。有教育就会伴生相应的教育问题,将一切问题归因于体制,是一种逃避责任的消极方式和于事无补的情绪发泄。当对教育问题的围观常淹没理性的思辨时,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却往往被我们所忽视,那就是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梁启超说:“教育是什么?教育是教人学做人——学做‘现代的’人。”教育的最终目的除了培养职业与生存技能外,提高个体的生命质量,使每个人都成为大写的人方是其宗旨。

  如何在引导和督促教师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的同时,也保障教师职业的待遇和权利,从而激励教师的职业荣誉感,避免功利教育的出现;如何改变单一的教育评价体系与成才渠道,回归教育的本质,无疑是我们在教师有偿补课被查处事件中应有的反思。教育公平作为起点公平,也是一枚衡量社会公平的温度计,而当教育问题作为现实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时,对其任何谨小慎微的呵护都不为过。

关键词:教师,有偿,公平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