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4人因违反纪律受到警告处分
衡水景县纪委6月16日通报4起“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1、景县龙华镇东野村支部书记翟宝忠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翟宝忠未按规定将部分承包费及时上交农经站,直接用于支付村深井维修等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景县安陵镇陈村支部委员魏伶国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问题 魏伶国(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补贴款用于村务开支;在推荐、考察村民陈吉中入党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职、严格把关,造成陈吉中在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下获得党员资格。魏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陵镇陈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永亮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 陈永亮截留退耕还林补贴款,坐收坐支卖学校款、卖废旧物资款,违规列支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景县留智庙镇中学校长李文郁和后勤主任甘会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4月25日,留智庙镇中学发生14名学生餐后呕吐并送往医院救治的责任事件,李文郁负主要领导责任,甘会来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台记者王美中、衡水台记者马顺) |
关键词:衡水,违反纪律,警告处分 |
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