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小学放暑假时间确定 严禁有偿补课
暑期将至,为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衡水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假期“减负”,规范各类教育行为。 2017年暑假,衡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7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9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从7月1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8月21日正式开学;幼儿园根据家长需要可实行教师轮休制度。农忙季节放假的地方,可适当调整假期。普通高中毕业年级根据需要可缩短假期,但不得少于假期的一半。 衡水市教育局特别提出要求: (一)做好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预防溺水、触电、中毒、火灾、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书面通知、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职责,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要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在家中上网学习、娱乐时,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诱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设备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 (二)做好假期“减负”工作,规范各类教育行为。各中小学校要科学适量布置暑期家庭作业,严禁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从起始年级严格控制大班额,做好秋季招生工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大力推进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维护招生秩序。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任何学校、教师不得推荐、组织征订该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各地要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三)科学安排学生暑期生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帮扶工作,防止学生流失。(记者王美中马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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