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今年年底前,河北省将聚焦6000多个执法主体、40余类执法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6种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1月26日,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三项制度的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日前,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着力打造阳光政府,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质量高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试点任务。4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好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操作方案,并报省法制办备案。5月31日前,省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完成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文件的制定或修订。6月30日前,市县各执法部门要完成各项制度文件的细化和完善。10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完成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规范实施和优化提升。11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完成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自查和总结。 |
关键词: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