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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采取多项措施 全面帮扶计生特殊家庭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王昭 2017-01-25 11: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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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生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于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中的部分家庭,不幸遭遇独生子女亡故或严重伤残等事件,导致他(她)们在经济和心理上遭受多重打击,在生活、养老、医疗等方面面临现实困难或风险,这部分人群,称为“计生特殊家庭”。随着这一群体数量逐渐增加,越来越引起各方面关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系列措施,创建实施计生特殊家庭精准帮扶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增加经济补贴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凡户籍在本市13个县(市、区)、已纳入国家计生特别扶助制度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加医疗和养老补贴360元,与原有的计生特扶金合计达每月700元;独生子女伤残(指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加医疗和养老补贴230元,与原有的计生特扶金合计达每月500元。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同时,为当年新增的特别扶助对象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的每户分别为2万元、1万元。开通医疗“绿色通道”

  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挂号、交费、检查、住院等服务,并可提前预约;根据自愿,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治授权书》,在遇突发性、急危重病症不能行使知情同意权,或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情况下,可按医疗救治规范实施救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每年为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免费提供一次体检;对有再生育意愿的,免费提供计生技术服务。

  扩大医保救助范围

  为解决和防止因病返贫问题,对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计生特殊家庭,列为医保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由财政予以一定资助,并确定27种普通慢性病和5种门诊特殊疾病为救助病种。同时,设立“三重医疗保障”,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支付困难并可能导致贫困的保障对象,再次进行救助。

  政府购买服务

  建立住院护理补贴制度,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购买住院护工补贴保险。每人保费400元,保障一年最多60天、为护工给付每天80元的住院护工补贴。目前已为1243名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投保,解决他们住院无人陪护的问题;为939户计生特殊家庭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强化生命保障。

  建立联系人和赡养人制度

  所有计生特殊家庭均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确定两名联系人,定期上门,提供信息服务、家政服务、家庭访视、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等系列无偿服务,及时将其愿望和困难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问题,做到日常生活常态监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救助。为解决养老问题,根据自愿,积极为计生特殊家庭联系适合的赡养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安全援助、后事料理等服务。

  开展亲情关爱活动

  市计生协组织1468名会员和青年志愿者,与计生特殊家庭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登门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积极帮助引导计生特殊家庭重拾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桃城区、深州市等地建成了计生特殊家庭服务中心,探索发展“社工+义工”帮扶模式,加大精神关怀慰藉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帮助计生特殊家庭的浓厚氛围。

关键词:衡水,计生特殊家庭,政府补贴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