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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发布2016年交通事故分析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勇 2017-01-21 0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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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1月20日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数据显示,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六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2016年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总量同比下降
2016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90起,比2015年减少5起,下降1.01%;死亡222人,与2015年持平;受伤440人,比2015年减少25人,下降5.38%;直接经济损失1321060元,比前年减少245090元,下降15.65%。
2016年,全市共发生死亡一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99起,比2015年增加5起,上升2.58%;死亡222人,与2015年持平;受伤101人,比2015年增加9人,上升9.78%。
未按规定让行致死人数最多
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超车是我市2016年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
  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交通事故53起,占总数10.82%,致死24人,占总数的10.81%,致伤68人,占总数的15.45%,直接经济损失132700元,占总数的10.04%,在各项数据中占比最高。
  此外,混合交通方式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据统计,无隔离道路发生事故387起,死亡183人,受伤357人,经济损失1007660元,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8.98%、82.43%、81.14%、76.28%,增设硬隔离措施,实行分道行驶势在必行。
  平直路面更易发生交通事故
  2016年,晴天共发生交通事故411起,占事故总数的83.88%;平直路面共发生交通事故436起,占事故总数的88.98%;省道共发生交通事故133起,占总数的52.99%;事故形态多为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其中,侧面相撞共发生交通事故318起,占总数的64.9%;夜间无照明设施的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02起,占夜间交通事故的68%。
  交通事故起数8月份最多,共发生交通事故47起,死亡27人,受伤43人,经济损失104800元。
  五年以下驾龄事故率高
  数据显示,5年以下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168起,占总数的34.29%。其中,1年以下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47起,占总数的9.59%;2年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23起,占总数的4.69%;3年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36起,占总数的7.35%;4年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38起,占总数的7.76%;5年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24起,占总数的4.90%。
  6—10年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90起,占总数的18.37%;11—15年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48起,占总数的9.8%;16年以上驾龄的共发生交通事故44起,占总数的8.98%。
  多措并举降低事故总数
  针对我市2016年以来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市交警支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2017年,他们将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力投入科技力量,提高管事效率。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遏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真正做到降事故、保畅通。

关键词:衡水|2016年|交通事故|分析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