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各县市区明年都将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昨天,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衡水市将用五年时间,开展启动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重点包括水源地认定并划定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七项任务。
专项行动将按照水质水量并重、治理预防并举、政府公众共管的防治原则,以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以水源地综合整治为切入点,以依法规划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重点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源地生态修复、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五年全面达标”的行动要求,全面提升城镇居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行动将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建立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到2017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完成隔离防护设施;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开展水源地认定并划定保护区
开展水源地认定和现状调查,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完成地下水源地及饮用水相关明渠的认定,建立并公布水源地名录。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各县市区对直辖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理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2017年底前,完成县城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对已划定了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除因饮用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整治
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实施水源地隔离工程。2017年底前对衡水湖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现防护隔离;2019年底前,对全市县城及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增加生态隔离防护措施。集中整治各类污染源和非法设施,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今年年底前,关闭、取缔保护区内工业和生活排污口,2017年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清除非法建筑物。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今年年底前,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上游和补给径流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强化农村污染整治,以分布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内的“傍水”村庄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清洁工程。
实施水源地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实施水源地保护区绿化工程,加大水源地造林绿化和植被保护力度。实施衡水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重点实施湖区治理、除涝河道治理、周边河道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截污、中干渠引水线路、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重点项目。到2017年,基本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天然湖滨带/湖堤比例达到80%,湖区农村生活垃圾和临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到2020年,湖库污染源得到根治,主要水域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生态修复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功能为Ⅰ至Ⅲ类的河流、引黄和南水北调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利用现有渠道、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严禁农田退水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
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
市、县两级政府将建立水源地监测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将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设、完善水质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及应急响应系统,建设覆盖水源地的监测信息平台和网络,定期对水源地水质、水量开展监测,监视水源地内的饮用水、水域、水工程及其他设施的变化状态。自2018年起,县级城市向社会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信息。到2020年底,完成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加强水源地风险管理
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自今年起,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实行“一源一案”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到2018年底前,在衡水湖地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政府强化水源地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完善部门联动和跨界联动机制,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体系。
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
加强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类型多水源联网供水,增强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应急备用水源至少满足7天供水需求。各县市区政府定期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取水工程安全状况,对取水工程、明渠输水工程实施全隔离防护,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巡查,实现在线监控,完善水量储备预警机制并纳入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加强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方案,安排专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管护,鼓励开展“自建、自省、自用、自管”。2017年起,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数据库,并每两年更新一次。加强农村饮用水供水水质净化及消毒、设备安装及运行管理。到2020年,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记者杜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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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县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