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衡水频道欢迎您
县区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衡水频道 >> 衡水要闻

2017年高考网上报名25日开始 12月5日结束

长城网 作者:张洪宁 2016-11-16 08:45: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昨天,从衡水市招办获悉,2017年河北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定于11月25日至12月5日进行。其中,本月25日至29日为网上填报时间,12月1日至5日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11月19日前,考生须到指定报名点接受报名资格初审。
6类考生需报名
  跟往年一样,6类考生需要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的;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考的;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院校单独招生的;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录或备案的。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各类中职(含综合高中职业班)、中专和技校毕业,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8类人员不得报名
  根据要求,8类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已在外省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现役军人。
外省随迁子女
在户籍省重复报名
将被取消报名信息
  根据规定,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须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如考生在户籍省重复参加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19日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高考报名分为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名数据核查汇总四个阶段。考生须在本月19日前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身份证信息。已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25日8时至29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通过http://gkbm.hebeea.edu.cn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2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衡水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记者张洪宁)

来源: 衡水晚报

关键词:2017年,高考,网上报名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