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实施全程纪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衡水市制定出台了《衡水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对市、县(市、区)两级党委管理干部的平时调整进行全程监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采取“一人一表,一批一档”方式。“批次纪实”与“个人纪实”相结合,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和选任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情况进行记录,直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党委常委会每调整一批干部,填写一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批次),每提拔(或转任重要职务干部)一名领导干部,填写一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个人)。主要包括动议、推荐考察、征求意见、档案审核、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内容。
全程纪实工作由各级组织部门主管干部科室具体负责实施,干部监督科负责督促落实。记录人、考察组负责人、组织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分别签字,实行“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实行全程纪实责任追究,要求有关负责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泄漏纪实内容。对提供虚假情况或作虚假记录,以及失密、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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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全程纪实,干部,选拔任用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