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委组织部公布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从2016年开始,衡水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要求,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市委组织部向社会公布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衡水市换届风气监督举报平台
电话:12380;12388
短信:15031812380
网站:http://www.heb12380.gov.cn/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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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育才南大街369号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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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委,组织部,“九严禁”,换届纪律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