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速交警查处一辆多项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化品车
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查处一辆存在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化品车辆。图为被查车辆。 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中,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深入研判,缜密组织,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于7月27日查处一辆集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剔除了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27日晚,衡水大队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在辖区路面和重点站口部署充足警力,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交通违法行为。 19时40分许,一辆冀J牌大型半挂罐车进入巡逻民警的视线。民警凭直觉认定这是一辆危化品运输车,于是立即喊话引导该驾驶员至前方紧急停车带内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张某青声称自己运输的是“洗涤用品”而非危化品。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罐体贴有一张破损的“唐”字,破损部位隐约露出底下一个“广”字旁。 撕下“唐”字后,“腐”字随即显现出来。 但张某青仍继续抵赖,拒不承认运载危化品。又经过民警的步步追问,张某青最终承认了自己拉运的是危化品“氯化铝”,属于腐蚀性物质。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张某青还存在未随身携带行驶证、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重型半挂牵引车自2015年9月未年检、重型罐式半挂车自2013年11月未年检)、未交纳任何保险、危险品车闯禁行以及伪装掩盖危险品字样等6项严重违法行为。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等规定,对驾驶员张某青进行了记13分、罚款550元的处罚。并在责令该车补交交通强制险后,民警给当事人开据了2倍保费的罚单。同时大队向该车的所属公司发函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于7月28日约谈了该车车主王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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