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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推行医养结合 冀州等地首批试点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 2016-07-30 09: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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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日前,衡水市出台了《衡水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17年,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力争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病床达到35张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基本标准的申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各县市区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1—2所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与义务等事项;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基层网络,通过优质服务鼓励居家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巡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突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特色,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协作等多种形式,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实施方案。发展改革部门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计、民政、发改部门做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财政部门落实相关投入政策;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城乡规划部门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老龄工作部门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我市确定了冀州区、武邑县、阜城县作为全市医养结合首批试点示范县区,并要求其他县市区至少确定1个示范点,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

关键词:衡水,医养结合,试点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