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开展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2016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通知
为做好全市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衡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保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三)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四)易燃易爆场所是否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
(五)人密场所是否针对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餐饮场所使用明火、违规设置店铺摊位、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和特殊消防设计等方面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六)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
(七)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八)是否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并投入运行,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九)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是否开展“三查三清”活动。“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四、责任分工
安监局牵头对全市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登记,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进行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存在的隐患依法处理。
教育局牵头对全市教育机构及暑期培训机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逐一登记,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协调落实整改资金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
卫计委牵头对全市卫生医疗机构实施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逐一登记,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协调落实整改资金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
民政局牵头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实施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协调落实整改资金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商务局对全市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商业经营性场所实施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逐一登记。
文广新局牵头对全市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逐一登记。
消防支队牵头对大型综合体实施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实施指导。
住建局、公安局牵头,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社区(农村)消防宣传,主动与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对接,开展居民楼院的排查。
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电动车生产、流通进行逐一摸排,弄清底数,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的行为。
人社、安监、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其他行业系统的排查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建的建设项目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经营单位;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非法占地单位的查处工作;质监局负责要依法查处企业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非法生产、使用企业进行查处;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单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文广新局负责依法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公共交通车辆实施消防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执法监督部门将督促整改;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执法监督部门将依法处罚。群众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96119免费电话进行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有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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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