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国地税衡水签署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
仪式现场。崔志平 摄
15日,来自“京津冀”三地的国地税在河北省衡水市共同签署了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聚集京津冀协同深化国地税合作”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此间举行。 当日,来自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在协同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据介绍,今年年初,衡水市国地税积极探索,在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和深化国地税合作的工作思路下与上述三地国地税部门一起,在9个方面21项事项进行了细致具体的共建研讨,每一事项都规定了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最终达到防范区域性重大税收风险、提高区域性税收治理能力、打造区域性纳税服务品牌的目标。 据衡水市国税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框架协议的内容,三地税务部门最晚将在2016年年底完成纳税迁移简化、信用等级通用、优惠资质互认、涉税信息共享。这对于畅通京津冀产业转移通道,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举例来说,在三地之间迁移的纳税人,迁出时不作注销清算,迁入时简化登记程序,为产业转移和企业合理流动提供便利。对于三地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三地税务部门相互认可,不再重新评定,直接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待遇。现已经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资质的纳税人,迁移后三地税务机关继续认可,不再重新审核调查。 |
关键词:京津冀,国地税,区域税收,协同共建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