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衡水市枣强县纪委探索建立了常态化教育、立体化监督、制度化问责三项纠正“四风”工作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去年以来,通过专项行动和各类拉网排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10个,处理党员干部60人。 注重抓早抓小,建立常态化教育提醒机制。一是明底线。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理婚丧事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辑整理,印制“明白册”5000本,在全县发放;配合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创作歌曲《“自律准则”记心间》,在党员干部中传唱,让新《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二是重警示。依托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分4批次对全县700多名领导干部及3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开展抵制“四风”廉政承诺活动,全县3000多名党员干部与党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广提醒。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和换届、提拔等关键时段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提醒,去年以来,已累计发送提醒短信近4万条次。 注重群众参与,建立立体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开展县纪委常委谈话。县纪委7名班子成员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重点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与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80余人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明确专人值守,全年发现问题线索98个。三是建立“四风”监督员队伍。在全县共聘请“四风”监督员120名,去年以来共收到监督员反映问题线索86件。四是实行核查报备。探索建立重要事项报备核查机制,将“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审批办理、执法检查及处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建设工程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办理、干部选拔任用等10类事项纳入报备内容,并通过重点抽查、逆向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报告情况进行核查,从而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注重问题导向,建立制度化问责追究机制。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四风”问题,先后开展破解“中梗阻”专项行动,“正风肃纪”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共对8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2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严查违规案件。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年以来,对违反“四风”问题的31名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理。其中,对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先后两次印发通报,对存在问题的10个单位25人进行了全县点名道姓通报,对4个单位下达了《监察建议书》,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
关键词:枣强,“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