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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推进机制创新加快造林绿化转型升级

来源:衡水日报 作者:杨宗光 刘英胜 2016-03-18 09: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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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推进造林机制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经营机制,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围绕“绿色崛起、生态振兴”发展战略,把造林绿化作为实现“强势开局、跨越赶超”的重要举措,作为放大生态优势、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打生态品牌、做绿色文章,确立了到“十二五”末实现“一人一亩林”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重点实施了廊道绿化、林业园区建设、环湖绿化等重点工程,到2015年底,造林绿化总面积达到46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9.2%,提前一年实现“一人一亩林”目标,林业生态建设呈现出社会关注程度高、造林机制新颖、发展速度快、建设成效明显的特点。
  从全市成功造林经验中,市林业局归纳总结出15种造林机制、模式,指导廊道绿化、林业园区、环湖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等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一)廊道绿化、林业园区等
  1、大户承包、集约经营。由单个造林大户承包、流转造林绿化用地,规模种植、集约经营、收益归己。
  2、联户承包、共同经营。由多个造林大户联合出资,成规模流转土地,统一种植、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由工商企业建立林果生产基地,农户在基地内低价租赁土地、投资建设,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和收购。
  4、企业投资、自主管理。由工商企业全资建设,开展林业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规模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是此类模式的主要特点。
  5、连片开发、合作经营。由集体或个人牵头成立农民林业合作社,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组织农民成规模开展造林绿化。
  6、土地入股、保底分成。由集体或个人牵头成立农民林业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每年给予农户保底资金,林地效益按年收益比例分成。
  (二)环湖绿化、森林公园等
  7、政府运作、机构管理。由政府设立独立机构,开展森林公园、生态观光园等重点造林工程建设,指导规划、开发、保护、利用等工作。
  8、义务植树、认种认养。各级绿化委员会组织本地适龄公民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认种认养林木、林地、绿地,营造纪念林、先锋林等。
  (三)河渠绿化、农田林网等
  9、政府发包土地、承包主体造林、收益归己。政府将河流沿岸、堤坝两侧等宜林地发包给造林主体,造林主体自行种植,收益归己。
  10、集中种植、拍卖树权、收益归己。政府按工程要求,统一购苗、种植、管护,树木成活后拍卖树权,树木采伐后收益归承包人。
  11、拍卖种植权、承包主体造林、收益归己。政府统一规划、落实造林用地、拍卖种植权,由承包主体自主选择造林树种,收益归己。
  (四)国有林场(苗圃)、四旁植树等
  12、专业施工、树权归公。由专业队施工建设,造林后确定护林员,林权归集体。适用于国有林场、集体苗圃等。
  13、树随地走、谁种谁有。农户在自家承包地造林绿化,个人投入、收入归己,政府适度给予苗木补贴。全市小面积生态林和经济林多采用此类模式。
  (五)环城绿化、园林绿化等
  14、公开招标、分期付款。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开招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分期分批拨付造林绿化费用。适用于公园游园、公共绿地等城市城镇绿化工程。
  15、闲置地绿化、以育代造。城市城镇已批未建空闲地、政府收储地、企业搬迁改制已停用的工业用地等空闲地,由土地承包人负责造林绿化。

关键词:衡水市,机制创新,造林绿化,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