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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衡水市职工医疗互助全面启动 5月底结束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焦明瑞 2016-03-02 1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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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衡水市总工会获悉,2016年全市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全面开展,参保名单申报及互助金缴纳日期截至今年5月底。
  医疗互助活动是各级工会践行以人为本方针、真情服务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有针对性解决职工看病难和因病致困问题的一项重要保障政策。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惠民政策在我市已经实施9年。
  互助金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既可以是单位工会经费缴纳、职工个人缴纳,也可以由企业缴纳,或由企业、单位工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2016年,全市各级工会将加大资金投入,对在档困难职工的缴费进行补贴,或对救助对象进行配套救助。
  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报送全部参加活动的职工名册登记表和全部互助金的县(市、区)工会,将视同自动放弃全市统筹集中统一救助,风险自担;参加活动的单位,因各种原因造成本单位职工(含个人)漏报而要求补报的,一律执行2个月的免责期(从收到救助金之日算起)或按带病参加对待。
  为保障救助活动的公平性、及时性,同时保障互助金的安全,减少资金风险,加快救助进程,2016年医疗互助金的使用有了一些新变化。
  在住院费总额的计算上,凡2015年7月1日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同一活动期或救助期,首诊时因患一种或几种病多次住院的,两次住院时间间隔超过30天的,其后次住院费用不予计算。
  另外,符合救助条件的女职工因终止妊娠或意外妊娠而住院的,不予救助;参加活动的职工因非工发生意外而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说明原因的,或乘坐他人车辆发生意外的,均不予救助;参加活动的职工因病正在执行原规定的三期救助的,在履责期间又患其它重大疾病的,不予救助;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患有十种重大疾病以外其它重大疾病的,其住院费实际发生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再予以救助;自2015年度起,取消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3万元以上的省级特别重大救助项目。
  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共有687687人次参与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累计救助患病职工3634人,发放救助金3132万余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5%,符合省总赔付额达70%的要求。

关键词:2016年,衡水,职工,医疗互助,全面启动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