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出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全面检验、督促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抓手,将于2016年1月初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此次考核工作,10月9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前两个多月下发《衡水市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征求各考核单位修改意见。 据悉,此次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主要体现出两个全面覆盖和两个全面激励的主要特点。两个全面覆盖,一是考核单位全覆盖,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以及23个重点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一个不落;二是考核内容全覆盖,对各个考核单位的考核内容涉及全年度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大到政府领导宏观部署,小到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全部分解,分层、分块列出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千分制考核,一项不缺。如仅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重项工作的考核内容就涉及37大项之多。两个全面激励,一是重点考核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激励推动重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突出考核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激励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有效落实。在措施上,《考核办法》较之往年对很多考核项都设有加分,加重了对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的考核权重,完成考核项工作除给满分外还给予适当甚至是大幅度加分,加分没有上限,激励各考核单位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争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同时对落实安全生产不力,以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考核单位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
关键词:衡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