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衡水频道欢迎您
县区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衡水频道 >> 衡水要闻

衡水公积金贷款与提取政策再放宽 最高可贷60万

来源: 衡水新闻网 作者:袁占林 2015-09-09 10:05:0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贷款最高额提至60万新增装修贷款最高15万

  不再限定购房一年内及还清贷款后才能提取

  从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提高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从本月起,公积金新政策全面实施,涉及职工公积金提取、贷款等,另有部分业务再次简化了办理手续。

  公积金贷款大幅提高贷款额度

  单方贷款额度再次提高。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房贷最高额度60万元。

  贷款额度核算政策更加宽松。取消了按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的规定,还调整了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的系数,由原来的40%提高至65%,极大地提高了职工贷款额度。例如,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均为2500元,欲使用公积金贷款,分10年还清。新政实施前,其贷款额度为24万元。新政策实施后,贷款额度为39万元,较之前可多贷15万元。

  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再次下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家庭首套房、二套房时,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降至总房款的20%,大大减轻了职工购房的压力。

  首度开办装修贷款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住房装修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房屋每平方米不高于1000元计算。最高额度15万元。

  公积金提取:贷款前可先办首付提取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购房时,可以预先凭购房合同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办完贷款手续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上年度还款额。

  取消购房一年内提取限定

  新政策实施前,提取公积金需持一年内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新政策打破了这一限制。以自有资金全款付清购房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签合同或办证日前的公积金。

  取消未还清贷款提取限定

  新政策规定,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如果符合其他提取条件,也可办理。如有公积金贷款的,仍可办理房屋租赁费、物业费等提取业务,打破了之前的限制。

[1]  [2]  [3]  下一页  尾页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住房

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