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公共停车位怎成“私人订制”?将全面治理
公共停车位上放着障碍物 部门:将治理圈占公共停车位现象 对于公共停车位被圈占的现象,邢台市城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邢台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规定:除市交管、城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停车场(施划停车泊位);不得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损毁、涂改停车场设施和设备。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2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沿街商场门市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治理,并在教育劝导的基础上,加大管控力度,保障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 破解:治理需政府社会共同努力 面对公共停车位使用上日益胶着的博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学术委员、社会学者胡顺安分析说,公共空间是预留给公民自由活动的场所,人人有权使用,不属任何私人或商家所有,它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在国内多地,这些公共空间屡被特殊群体或个别人侵占,这样的现象不仅普遍,而且十分严重。 胡顺安认为,造成公共空间屡被侵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公民对“公共空间”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个别人认为,公共空间既然是大家的,那自己占用就是合理的。其次,相关部门监管乏力,不重视这些问题,疏于日常指导和监管。再次,建设规划缺乏科学性和人道性,不少违法建筑在无形中压缩和挤占了市民的公共活动空间。胡顺安介绍,针对目前公共空间被圈占的乱象,治理需要“道德约束、加强监管、公民自律”的组合拳,要多管齐下,多方发力。地方政府要主动承担更多的治理责任,需尽职尽责去做好,才能彻底根治公共空间屡被侵占和治理疲软的尴尬,才能还公共空间的公共属性,确保全体公民对公共空间的合法有序使用。 |
关键词:公共停车位,私人订制,治理 |
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