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交警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开展源头监管工作
为预防和减少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衡水交警一直把危化品运输车辆作为查处重点,持续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整治行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案例一:5月15日早,直属二大队交警在交通安全服务站治超点,指挥一辆车牌号为鲁E3***2、鲁EN**7挂的重型半挂汽油运输车靠边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等有效证件,但驾驶员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当民警再次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称未携带驾驶证。 经过民警再三询问,两人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当时正在开车的驾驶员实为该车的押运员,由于驾驶员长时间开车有些疲劳,又不愿意耽误行程,所以两人交换,由押运员暂替驾驶员开车,押运员只持有B2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资格。 民警立即将车辆暂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550元罚款,扣1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5月22日下午16时许,直属二大队交警在辖区对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JN***6”“冀JW**5挂”的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进行驾驶资格审查时,发现驾驶员马某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经询问,驾驶员马某属黄骅市通顺汽车运输队,由于当场无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即时替代驾驶,民警立即与其单位进行电话联系,要求指派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该车辆。 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马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将危化品运输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符合资格的驾驶员替代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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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