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公布4月份空气质量报告 冀州首位饶阳垫底
日前,市环保局公布了4月份空气质量报告。报告显示,我市4月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85,较上月下降6.9个百分点(上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8.43);较去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去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80)。 据监测数据统计,我市4月份良好天气12天,较上月增加6天,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超标天数18天,其中轻度污染16天;中度污染2天,无重度以上污染天气;超标天数比例60.0%,较上月下降幅度较大(上月超标天数比例80.6%),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监测数据统计,我市4月份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15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11天,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4天,市区空气污染以颗粒物污染为主。 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所测的六项污染物中NO2、SO2、PM10、CO四项浓度均值较上月有所下降,PM2.5、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较上月有所上升。 同时,市环保局还公布了各县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位于前三名的是冀州市、武强县、阜城县,空气质量较差的三个县是饶阳县、枣强县、深州市,各县市情况依次为:冀州市6.62、武强县6.75、阜城县6.85、安平县7.10、武邑县7.14、景县7.27、故城县7.37、深州市7.37、枣强县7.52、饶阳县7.67。 |
关键词:衡水,空气质量,环境 |
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