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纪委强化对村干部监督管理
为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腐败,衡水市阜城县纪委在依法依纪打击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抓服务、抓审计、抓惩戒加强村干部的监督管理,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房用地审批、临时救助申请、新农合报销、高龄补助申请、各类证明审核盖章等10余项事务纳入村委会代办范围,实行24小时接办制。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坚持先审计后换届。从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农牧等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逐村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进行公开。 实行村干部惩戒制度。对群众反映工作飘浮、廉洁自律差、群众基础不好的村干部,由各镇党委对其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整改;对诫勉后仍不改正的,进行免职或依法罢免。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重渎职失职以及违纪违法的村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孙晨光、李立秀) |
关键词:阜城,纪委,村干部,监督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