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聚会切勿“过度”劝酒
春节假期,亲朋好友聚会,交杯换盏成为表达情意的重要方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春节期间聚会切勿“过度”劝酒,若造成致人伤亡的严重后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沟法庭法官卢涛表示,司法实践中曾经出现过春节期间劝酒“过度”致人伤亡的案例:家住房山区的陈某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饭。席间,王某频频劝陈某喝酒。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因超速驾驶发生车祸身亡。陈某家人认为,王某明知陈某需要开车,仍向其劝酒,且未劝阻其单身一人开车回家,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仍然驾车并超速行驶。被告王某明知陈某驾车而来,还与陈某共同饮酒,且对陈某驾车离开时持放任态度。故王某对陈某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果负有一定过错。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家人各项费用4万余元。 卢涛法官提醒,亲朋好友聚会时,酒宴的组织者、参与对他人劝酒者,都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照顾、看护和帮助等义务。如果将醉酒者送回家,比较安全的做法就是将其送进家门,交到亲人面前。如果亲人不在,也应当给亲人打电话及时通报情况。 (记者 熊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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