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衡水市临床用血费用“出院即报”全面实施
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简化用血费用报销程序,方便无偿献血者相关人员,本月起,衡水市16家医院正式实施无偿献血者相关人员临床用血费用“出院即报”政策。 这16家医院分别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冀州市医院、枣强县医院、故城县医院、景县医院、阜城县医院、深州市医院、武强县医院、饶阳县医院、安平县医院、武邑县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安平分院。 无偿献血者相关人员是指本市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出院即报”是指无偿献血者相关人员在联网医院临床用血后在出院时报销规定的费用。16家联网医院负责辖区“出院即报”相关材料的初审、信息上传和用血费用减免工作;市中心血站负责献血者信息的复核工作,承担实施医院办理报销后余留情形的用血费用报销工作。 为保证“出院即报”顺利实施,市中心血站积极筹集资金,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等16家联网医院安装系统软件,并于2014年12月26日,在市卫生局组织安排下,召开了全市临床用血费用出院即报启动暨培训会议,针对“出院即报”所需材料、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报销及费用结算流程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现场培训。此次会议拉开了我市用血费用“出院即报”启动的序幕,在市卫生局的协调下,市中心血站和16家医疗单位紧密配合,经过一个月的软件系统安装、维护、调试、试运行,2月1日起,全市无偿献血者相关人员临床用血费用“出院即报”工作全面实施。 据了解,按河北省及衡水市无偿献血用血的相关规定,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7414名献血者或其亲属报销用血费用共计645.5万元,且报销金额仍在不断增长。目前,阜城县、景县、安平县已有9名献血者相关人员通过办理出院即报,在当地医院拿到了报销的用血费用。 相关链接 报销用血费用程序: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需临床用血时,先向医疗机构交纳用血费用,然后凭相关证件到衡水市中心血站办理报销手续或到可办理血费出院即报的医疗单位直接办理。 无偿献血者本人报销,需携带献血证、身份证、用血收费收据(出院结算单据)、费用清单、输血报告单;无偿献血者配偶或直系亲属报销,需携带献血证、身份证、用血收费收据(出院结算单据)、费用清单、输血报告单、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 咨询电话:0318-2320127。 温馨提示: 医院收费单据原件如需在医保做报销凭证或其它用处时,请留存原件的单位在单据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即可;输血报告单一般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并盖章。 河北省内异地献血,需要报销的;献血证、身份证信息等不符的,需持相关资料到衡水市中心血站报销。 |
关键词:衡水,临床用血,出院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