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革命传统,激冀州市适龄青年投身国防建设的积极性,近日冀州市对2012年冬季、2013年夏季入伍的253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2477002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优待面达100%。
冀州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照“兵役机关提供名单、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方式执行。201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非农户籍义务兵13800元,其中进疆进藏20700元、大学生15180元;农业户籍义务兵8575元,其中进疆进藏12862.5元,大学生9432.5元。还对在部队荣获荣誉称号的义务兵按“优秀士兵”、“三等功”、“二等功”……分别给予10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
冀州市连续多届被评为“省双拥模范城”,2013年又一次被省双拥办命名为新一届“河北省双拥模范城”的荣誉称号。日常切实维护军人军事的合法权益,营造“参军光荣、军属光荣”的浓厚氛围。在市区冀新路东口、和平路东头、北入市口等主要街道设置了永久性大型拥军优属宣传标志;在商场、汽车站、收费站、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了“军人优先”、“优抚对象门诊”“优抚对象病室”等标志牌;每年组织一次民营企业家爱国拥军座谈会,每年开展一次“爱国拥军模范人物”评选,大力表扬拥军优属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几年来,全市共举办展览、比赛、评选8次,悬挂张贴标语2500多条,举办宣传栏、黑板报900多期,组织学生上街宣传4200多人次,在市电视台播放“拥军优属专题”26期。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的拥军优属意识,激发了广大青年保家卫国的参军热情,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社会地位。高度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还为新时期全面加强国防建设、鼓舞部队士气、调动优待对象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奠定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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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冀州,义务兵,优待金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