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或无牌上路将被严处
9日,记者在河北省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或无牌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将被严处。另据了解,符合标准的“电动四轮”机动车可在车管所上牌后,继续上路行驶。 电动四轮机动车上路将被严查 “电动四轮”机动车因其节油价低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欢迎,市区保有量迅速增加,但因其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乱闯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各种交通事故。 此次行动治理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是: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无牌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其它属于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1月份为宣传摸底阶段,衡水交警将安排民警在各主要街道、路口、商业网点等重点地点,开展摸底工作,摸清车辆的数量;2月份为教育整治阶段,衡水交警将本着边教育、边治理的宗旨,对第一次、第二次被查处的上路行驶电动四轮车给予警告放行,并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对第三次被查处的,无证的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进行处罚,对有驾驶证的按照无牌进行处罚;3月份为全面治理阶段,衡水交警将依托路面岗勤各执勤卡点,组建执法小分队,专项治理重点区域,对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证的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进行处罚,对有驾驶证的按照无牌进行处罚。 上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驶 面对交警的一纸严令,许多驾驶电动四轮机动车的车主们询问,“到底什么标准的四轮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 对此,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解释,并非所有电动四轮机动车都不能上路,除驾驶员本人应取得驾驶证(驾驶资格为C1\C2)外,电动四轮机动车,也应办理上牌登记,即日起,车主只要携带四轮电动车的车辆合格证及发票,到市车管所(桃城区昌明大街518号)一楼大厅23号窗口查询四轮电动车是否符合上牌标准。如符合标准,请尽快为爱车上牌,便可以继续上路行驶,如不符合上牌标准,说明车辆未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就不能上路行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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